全部常見問題

  • 我想找有補助或免費的課程?

    善用補助資源精進自我是很不錯的方式,除了本會有公告招生的補助課程外,
    建議可以至台灣就業通相關網頁搜尋適合自己的補助課程,例如: 或逕洽各補助或委託單位並以各訓練課程公告之簡章內容為準!
  • 有新課程時請通知我

    本會採不定期推出各類課程或補助專案,若不想錯過課程資訊,建議加入本協會官方LINE@,有最新的招生資訊,我們都會主動發佈訊息,並提供線上一對一問題諮詢,請在LINE搜尋ID:@111gwxpz,或若您習慣使用FB平台,亦可追蹤本協會粉絲專頁,好康課程不漏接喔!
    讓我們一起「用學習成就更好的自己」。
  • 請問協會在哪裡?我可以現場過去報名嗎?

    目前本會會址辦公室僅供內部會務使用,未開放民眾現場報名及諮詢,如需各項服務請以電話或LINE@方式與本會聯繫,如有需要現場服務(如課程說明會等活動),則會派員至現場辦理。
  • 要如何報名產業人才投資方案的課程?

    1.產業人才投資方案課程報名方式係採線上報名機制,原則上於課程開訓日30日前開放線上報名。
    2.遴選方式係以線上報名時間先後順序依序審核學員錄訓資格。
    3.若要使用該方案線上報名相關功能者,請先至台灣就業通網站(https://www.taiwanjobs.gov.tw/)加入會員,方可至台灣就業通在職訓練網(https://ojt.wda.gov.tw/)線上報名產業人才投資方案課程。
  • 是不是只要有投保勞保即可符合產業人才投資方案的補助資格?

    凡年滿15歲以上,在開訓當日具有就業保險、勞工保險(含受僱從事漁業生產之勞動投保者)  、勞工職業災害保險或農民健康保險被保險人身分的在職勞工,即可符合補助對象,但是下列3種身分勞工不符合補助資格:
      1.已在政府登記有案職訓機構接受職業訓練的民眾(投保紀錄註記有「訓」字)。
      2.因任職單位裁減資遣而終止勞動契約退保後,於原投保單位以自費方式加保者(投保紀錄註記有「裁」字者)。
      3.因工作中遭受職業傷害無法繼續工作,而終止勞動契約退保後,於原投保單位以自費方式加保者。
  • 中彰投分署在職勞工訓練資源

    在職勞工除了勞動部產業人才投資方案外,也可參考中彰投分署自辦在職訓練,運用中彰投分署既有設備及師資,於夜間或假日為各行業之在職人員辦理各項專精進修或第二專長訓練,詳情請至中彰投分署網站瀏覽 https://tcnr.wda.gov.tw/cp.aspx?n=77A72A20400ADD31 
  • 臺中市勞工大學訓練資源

    臺中市勞工大學為鼓勵勞工朋友藉由在職進修學習各種新知,充實知能,在職場上保持競爭力,規劃了6大類之勞工職能提升課程。歡迎年滿15歲以上,設籍於臺中市之在職勞工或工作地在臺中市之在職勞工踴躍報名參加!詳情請參考臺中市勞工大學網站介紹 https://laborlearn.taichung.gov.tw/index.php 
  • 甚麼是職前訓練補助專案?

    職前訓練補助專案是針對目前失業或待業的民眾補助參訓的課程,旨在培訓就業技能並輔導就業,提高職場競爭力,一般國民之身分補助80%訓練費用,特定對象之失業者補助100%訓練費用(免費參訓),符合特定對象身分者訓練期間還可申領職業訓練生活津貼。
  • 甚麼身分可以獲得補助呢?

    如果您屬於以下的身分別,參加勞動法發展署暨各分署自辦、委辦或補助的失業者職業訓練期間的費用,將由政府全額補助喔! 

    免負擔訓練費用身分別: 

    一、就業保險被保險人失業者: 

    1. 就業保險被保險人非自願離職失業者 
    2. 就業保險被保險人自願離職失業者 

    二、就業服務法第24條第1項各款所列之失業者: 

    1. 獨力負擔家計者 
    2. 中高齡者 
    3. 身心障礙者 
    4. 原住民 
    5. 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中有工作能力者 
    6. 長期失業者 
    7. 二度就業婦女 
    8. 家庭暴力被害人者 
    9. 更生受保護人者 
    10. 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認為有必要者: 
    • 新住民(依促進新住民就業補助作業要點):指與中華民國境內設有戶籍之國民結婚,且獲准居留在臺灣地區工作之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香港居民或澳門居民。 
    • 性侵害被害人(依促進家庭暴力及性侵害被害人就業補助作業要點):直轄市、縣(市)政府開立之性侵害被害人身分證明文件、保護令影本或判決書影本。 
    • 就業弱勢少年:指15歲以上未滿18歲之未就學未就業少年。 

    三、其他弱勢對象失業者: 

    1. 跨國(境)人口販運被害人之失業者 
    2. 無戶籍國民之失業者 
    3. 無國籍人民之失業者 
    4. 因犯罪被害之失業者 
    5. 因重大災害受災之失業者 
    6. 受貿易自由化影響失業者 
    7. 自立少年之失業者 
    8. 其他經直轄市、縣(市)政府或其委託計畫之社工人員訪視評估確有經濟困難,且有就業意願之失業者 
    9. 年滿65歲以上之失業者 
    ※具備前述各項身分之失業者,如加保於職業工會、農會或漁會,得以「報名參訓資格審查切結書」切結確實無工作,而以原失業者身分免費參訓。 
    ※非屬前述各項身分、且參加職業工會、農會或漁會勞工保險之被保險人,比照一般國民參加失業者職業訓練,須自行負擔20%之訓練費用。 
  • 我可以申請職業訓練生活津貼嗎?

    如果您具有以下的身分別,參加勞動力發展署暨各分署自辦、委辦或補助的失業者職業訓練期間,除了上面說的全額補助訓練費用,還可以在參訓期間申請職訓生活津貼補助喔! 

    職業訓練生活津貼補助對象補助對象: 

    1. 就業保險被保險人非自願離職者:需經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就業諮詢並推介參訓。 
    2. 就業服務法第24條第1項所列各款特定對象失業者:經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就業諮詢並推介參訓,或經政府機關主辦或委託辦理之職業訓練單位甄選錄訓。 

    ※就業服務法第24條第1項所列之特定對象身分失業者: 

    1. 獨力負擔家計者:本人及受扶養親屬戶口名簿影本(受撫養親屬年滿15歲至65歲者,需再檢具「在學證明書」或「無工作能力證明」文件影本)。 
    2. 中高齡者:指年滿45歲至65歲之間者。(以開訓日為計算標準)。 
    3. 身心障礙者:指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 
    4. 原住民:戶口名簿已登記原住民者。 
    5. 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中有工作能力者:指鄉鎮區公所開立的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中之證明。 
    6. 長期失業者:指連續失業期間達1年以上,且辦理勞工保險退保當日前3年內保險年資合計滿6個月以上,並於最近1個月內有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者。 
    7. 二度就業婦女:因家庭因素離開職場兩年以上的婦女。 
    8. 家庭暴力被害人:直轄市、縣(市)政府開立之家庭暴力及性侵害被害人身分證明文件、保護令影本或判決書影本。 
    9. 更生受保護人:由財團法人台灣更生保護會或地方法院檢察署觀護人士開立的證明書。 
    10. 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認為有必要者: 
    • 新住民(依促進新住民就業補助作業要點):指與中華民國境內設有戶籍之國民結婚,且獲准居留在臺灣地區工作之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香港居民或澳門居民。 
    • 性侵害被害人(依促進家庭暴力及性侵害被害人就業補助作業要點):直轄市、縣(市)政府開立之性侵害被害人身分證明文件、保護令影本或判決書影本。 
    • 就業弱勢少年:指15歲以上未滿18歲之未就學未就業少年。
    • 高齡者:逾65歲以上。